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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业务形态说明

发布:2022-07-06 13:54,更新:2022-07-06 13:54

     根据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法定的有关要求,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需符合《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的条件。不属于依法必需取得许可的业务形态,无需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下列业务形态无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企业利用自身网站并以自营方式直接销售自身或其它企业的商品或服务,无其它单位或个人以自身名义入驻该网站实施销售行为的,不涉及增值电信业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2.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自行发布与企业自身相关的信息,并非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发布信息提供平台服务的,不涉及增值电信业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

  3.企业依托微信、支付宝、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的小程序、公众号等形式经营业务,且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的,不涉及增值电信业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4.企业依托自身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协议,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涉及增值电信业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

  5.以下三种情况不属于经营呼叫中心业务,无需申请经营许可:

  (1)仅向自有客户提供咨询等服务,不向第三方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如银行、保险、证券、物流、民航等服务型企业使用自己申请的95/96客户服务短号码开展自有业务的相关服务。

  (2)仅提供话务员等人力外包服务,不组建呼叫中心系统。

  (3)仅提供代为建设呼叫中心系统等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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